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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30 来源:平湖公安 浏览量:3030
今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轰轰烈烈,而在平湖却出现了一个“套路绒”团伙,他们通过耍“手段”及“套路”坑害羽绒供应商,两年多时间骗取上家羽绒款达上千万元。
近日,平湖警方破获的这起合同诈骗案
揭开了这个团伙真实的“发财套路”
尾款上耍花样
2018年4月,萧山的韩老板听同乡说平湖有个做生意爽快的张老板正在寻找可长期合作的羽绒供货商。韩老板听了后颇感兴趣,决定主动出击去往平湖拿下这单生意。
据韩老板回忆,当时与他商谈的是张老板的员工江某。江某表示愿意从他这里进购羽绒,价格与市场价持平,每次进货先付60%货款,其余货款三个月内付清。韩老板听了后感觉不错,符合做羽绒生意的交易习惯,就答应了。合同签订后,江某开始频繁联系韩老板进购羽绒。每次进货时,江某都会依约支付韩老板60%的货款,但等到支付尾款时,江某却“熄火”了。
为讨要尾款,我到平湖找了江某四十多次,但江某均以羽绒服没卖出去等理由拒付货款。
韩老板气愤地说道。
银行汇款信息
无独有偶,2017年12月,萧山的另外一个吴老板也遭遇了和韩老板相似的骗局。平湖的陆某与刘某联系他进购羽绒,同样提出了分期付款的进货方式,并在每次进货时依约支付了60%货款,三个月的时间内,陆某与刘某向吴老板进购了30多吨羽绒,但等到支付尾款时,陆某与刘某却同样“熄火”了,至今累计拖欠其羽绒款200多万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陆某、刘某、江某都是什么身份?
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老赖和狱友?
今年5月以来,平湖警方先后接到韩老板、吴老板报案,经初查发现:
陆某、刘某、江某的“套路”一致,且陆某、刘某为2017年刑满释放的合同诈骗犯罪前科人员,而江某则是失信被执行人员。
平湖警方随后立刻行动,迅速对被骗的韩老板、吴老板等人进行询问取证,同时警方从付款的银行交易流水入手,经过半个多月的细致排查与精心摸索,最终认定了陆某、刘某、江某三人合伙在从事羽绒贸易过程中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
民警作询问笔录
经查,2013年9月,陆某注册成立了平湖市万能贸易有限公司,并与刘某合伙做贸易。公司成立不到一年,陆某、刘某因合同诈骗被判刑。2017年3、4月份,出狱不久的陆某、刘某结识了同行江某,三人一拍即合,决定继续用老方法骗钱。
民警整理的案件人物关系图
首先,三人会分别联系羽绒供货的上家,紧接着联系需要羽绒的下家并且要求下家提前支付部分货款(高于支付上家首付款10%左右);随后,三人再联系上家供货下家需要的规格、数量羽绒,羽绒到货后将下家支付的羽绒大部分支付给上家,以此骗取上家信赖,他们和上家约定的尾款支付时间是三个月,在此期间,他们疯狂的向上家大量采购羽绒。最后,约定尾款三个月的时间到期后,三人在供货商上门讨债时统一口径,编造羽绒质量问题、下家未支付货款等理由拒绝支付货款。
嫌疑人车内查获的羽绒
据统计,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陆某伙同刘某、江某骗取安徽、杭州多地4名羽绒供货商合计100多吨羽绒,未支付货款达1000余万元。
一个也不放过
今年8月6日,平湖警方正式对三人立案侦查。次日,平湖警方统一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江某。
抓获的陆某、江某
期间,平湖警方开展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累计查询银行流水5万余条,查找证人40余人次,形成了厚达1000多页的案卷材料。2019年9月,在大量的事实证据的支撑下,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陆某、江某批准逮捕。
但是,刘某去了哪里呢?
刘某
平湖警方丝毫不敢放松,一方面抓紧时间审问陆某、江某,另一方面坚持寻找刘某踪迹。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1日,平湖警方在当地某小区发现刘某踪迹。事不宜迟!多名警力立刻奔赴该小区实施抓捕,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并执行刑事拘留。
目前,陆某、刘某、江某均已被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合同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希望大家都能学会
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平湖公安
编辑:吴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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