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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来源:法治日报 浏览量:381
2024年1月,一篇《关于“北京大学”系列商标标识被冒用于羽绒服产品的严正声明》引起网友关注。
几乎同时,江西省共青城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了北京大学的一份投诉书,据称自2023年11月以来,有人通过微信群的方式招揽消费者,未经校方授权或允许,面向社会推广、销售带有北京大学所拥有注册商标的羽绒服。
此举严重侵犯了北京大学的商标权和社会声誉,而经过校方初步调查,这些羽绒服从江西省共青城市寄出,寄件人为“张先生”。
1月20日,按照北京大学提供的“张先生”的联系方式和居住地点,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找到了实际的寄件人汪某。
2月19日,汪某到案后交代,他在2021年看到“中戏款”羽绒服销售很火,就从网上买了一件做样衣,然后购进布料和羽绒,找工厂生产,也没有商标,就在自己的网店销售。
不久,张某告诉汪某,北京大学很多同学想要这款衣服,他来负责销售,但是要在衣服的胸前贴上“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左袖臂贴上“北大”商标。
经调查,至案发时,汪某的销售记录显示,他通过张某共卖出有“北京大学”字样的羽绒服403件、通过自己的网店售卖13件,销售金额总计13.7万余元。
办案民警表示,汪某和张某想当然地认为生产这种印有“北京大学”商标的羽绒服一定不愁销路,同时“北京大学”作为一所大学,也不会像冒充其他名牌一样被人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