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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3 来源:枞阳县法院 浏览量:1049
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运用强制拘传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章某某与申请人安徽某服饰公司(下称甲公司)就欠款偿还事宜,达成了分期偿还的和解协议。
2013年,甲公司与章某某签订《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委托章某某加工羽绒服共计3214件,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向章某某交付了加工原料,并支付了相应加工费用,但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章某某少交付羽绒服730件。
甲公司遂诉至枞阳法院,枞阳法院依法判令章某某赔偿甲公司材料损失与加工费121708.02元。
今年10月14日,在得到章某某确切下落后,执行干警立即组织力量前往其家中,迅速将其控制,强制拘传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