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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来源:齐鲁壹点 浏览量:2192
从(济市中)市监质监罚字〔2021〕3号了解到,济南梦仙妮服饰有限公司被罚款33422元。该公司生产的羽绒服纤维含量、含绒量、绒子含量三项指标不合标准,但却以打折销售的方式继续销售。
该公司生产的货号为WY6633-2、规格型号为170/104A羽绒服,产品数量为30件,已售出19件,11件未售出,销售价格为599元/件。其中部分已售产品以打折的方式进行销售,实销总额为10122.00元,未售出产品货值为6589.00元,货值金额共计16711.00元;该批羽绒服产品的成本价是192.00元/件,已售出19件产品生产成本共计3648.00元;违法所得共计6474.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货号为WY6633-2、规格型号为170/104A羽绒服产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11件产品;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叁万叁仟肆佰贰拾贰元整(33422.00元);没收违法所得,陆仟肆佰柒拾肆元整(6474.00元),罚没款合计叁万玖仟捌佰玫拾陆元整(39896.00元)。